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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建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08-07-30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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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期间我市城建档案事业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城建档案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贯彻城建档案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切实加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各项工作逐步迈上了良性的发展轨道。
(一) 依法治档迈出新步伐
    2005年,出台了《宿迁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使
    我市城建档案法规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对于进一步促进城建档案顺利归档,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在宿迁日报、宿迁晚报、网上宿迁、建设信息网等刊物、网站上为此发表了近十篇文章,还编制了《办法》的宣传手册。举办了一期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参加的宣传贯彻《办法》学习班,学习人员近100人,受到了较好的社会评价。由于该《办法》中要求报送的档案范围涉及面较广,为确保收集渠道畅通,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我处以市建设局名义发了《关于报送城建档案联络员的函》,与相关的市直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为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 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工作在相关建设管理环节中得到有效地控制,确保了建设工程档案接收渠道的畅通。一、将建设工程档案报建工作列入建设工程报建程序中,进入行政审批中心,统一把关。二、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列入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使工程档案与建设工程管理有效衔接。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认可的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未取得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三、积极主动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调,通过房屋产权产籍把好验收关。对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时,应核验查实该项目是否有《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原件,凡没有《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的项目,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
    “十五”期间,全市从事城建档案工作人员达20人,比2000末年增加10人。全市城建档案馆藏总量4余万卷,其中市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2万卷。比2000年末增加1.5万卷。
(三) 举办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城建档案业务培训,确保城建档案归档科学合理符合整理规范的要求,根据“十五”计划的要求我市举办了两期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部门资料员参加的城建档案资料员培训班,大大促进了我市城建档案资料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
(四)用足政策,全力创收
    利用《江苏省利用城建档案资料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向市物价部门争取到1元/平方米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目前各县均参照执行,为全市城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奠定基础,几年来,我市逐步加大了城建档案管理的投入,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主要存在问题
    “十五”期间是我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全市城建档案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在苏北五市中我市城建档案事业还处于落后地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社会城建档案意识仍然薄弱,宣传力度不够;2)城建档案法规建设亟待加强,城建档案依法行政力度不够;3)城建档案事业发展中必需的人、财、物等条件难以得到保证;4)城建档案,尤其是管线工程档案接收渠道不畅,城建档案馆馆藏结构不够合理;5)城建档案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开发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力度不够;6)城建档案理论研究比较滞后等。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建档案事业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立足我市城建档案工作实际,坚持服务于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大局。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我市加快城市化进程战略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法规建设,加快城建档案现代化步伐,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加大城建档案服务利用的力度,充分履行档案信息化和档案利用两大职能,全面推进城建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卓有成效地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发展服务。
(二)总体目标和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大力推进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促进事业的全面发展,建设一个与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符合城建档案工作发展规律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信息共享、服务高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信息管理现代化要求,具有宿迁地方特色的城建档案信息中心。
    2、2006-2010年内的发展目标
    1)市馆达到省一级馆、县馆要达到省二级馆管理的水平。
    2)深入贯彻实施《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使全市城建档案事业真正走上依法治档的轨道,进一步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氛围。
    3)进一步丰富馆藏结构,建成门类比较齐全的城建档
案馆。到2010年,馆藏量达到5万卷以上。
    4)开展电子文档的接收工作。
    5)建成“三网一库”即馆内局域网、城建档案门户网站、城建档案信息互联网和全市城建档案基本信息数据库。
    6)建成城市建设信息(目录)中心、备份中心。
    7)全市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实现持证上岗。
    3、2006年工作计划
    1) 将城建档案馆升级达标目标管理列入工作日程,争取市馆达到省一级馆、泗洪县城建档案馆达到省二级馆管理水平。
    2)根据《宿迁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明确的接收
范围对规划、交通、园林、广电、人防等有关城市建设的档案接收入馆。
    3)建立道路、地下管线等工程档案登记报送责任制度。
    4)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设备,在资
料整理基本到位的前提下,将所有可以开放的档案目录制成电子版,挂在建设网上,在建设网上留一个查询窗口。
    5)举办全市城建档案资料员培训班。
    6)制定城建档案各项业务工作规范。
    4、2007年工作计划
    1) 建立城建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计算机辅助作业和辅助管理。
    2) 选择有条件的建设单位进行电子文档接收试点工
作。
    3) 扫描相关建设工程用地、规划等审批档案建成规划审批成果数据库。
    4) 实行全市城建档案资料员持证上岗制度。
    5) 沭阳县、泗阳县城建档案馆达到省二级馆管理水
平。
    6) 建立城市住宅小区竣工项目数据库。
    7) 出台《宿迁市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
    5、2008年工作计划
    1)  全面实现馆藏档案目录检索计算机化。
    2) 逐步规范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工作,保证各单位的
电子档案真实、完整、有效。保证电子档案的质量。
    3) 建立自己的城建档案门户网站并链接本市网站,充分利用和发挥网站的作用,使城建档案网站成为宣传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窗口。
    4)  协调接收以前未及时归档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
    6、2009年工作计划
    1) 利用馆藏档案编研专题城市建设资料。
     2) 多渠道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创新服务机制、拓展城建档案工作内容。
    3) 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档案接收工作。
    4) 实现全市城建档案馆全部馆藏档案中重要档案、使用率高的档案实现文件级计算机检索。
    7、2010年工作计划
    1) 建立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筹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
    2) 筹划建设城市建设重要数据灾害备份中心。
    3)  把现有的实体档案资源全部转变成数字信息资源,并以数据库为基础,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信息的作用。
三、“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把“十一五”规划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进一步解放思想,摒弃陈规旧律,使城建档案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一)进一步创造发展城建档案事业良好的外部环境
大力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城建档案意识,争取各级领导和全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1、争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支持城建档案事业建设,切实把档案事业列入建设发展计划以及各行业的工作计划,增加对档案事业必要的投入,逐步增加事业经费,保障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2、主动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争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为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二)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法规建设
    深入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使全市城建档案事业真正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进一步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氛围。
    1、加大《宿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普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的城建档案法制意识。深入贯彻实施各级城建档案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保障作用。
    2、 根据我市建设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宿迁市城市建设档案接收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各县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并出台各县的《城建档案管理办法》。
    3、 健全与完善城建档案执法监督机制和网络,切实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努力提高依法治档水平,使我市城建档案工作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抓好城建档案馆达标定级工作
    积极推进城建档案馆目标化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十一五”期间市及县级城建档案馆全部实现达标定级。
    1、推进城建档案目标管理工作。 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列入工作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达标定级计划,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增加对城建档案事业的投入,保障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定期或分阶段实施。
    2、根据《城建档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制定城建档案各项业务工作标准规范,逐步完善城建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使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档案人员的知识更新,提高城建档案人员现代化管理业务素质。
    1、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逐步在全市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加强档案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岗位培训,对全市城建档案专职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2、根据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学习档案专业知识及其相关学科知识,掌握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技能,适应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3、深化城建档案工作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探索向社会提供服务、利用的渠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现有技术和设备的运用效能。
(五) 进一步加强接收力度,优化馆藏结构
    大力开展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和征集工作,进一步丰富馆藏,增加馆藏门类,改善馆藏结构。
    1、市(县)城建档案馆制订接收计划,按时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增强“精品”意识,努力征集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建档案,进一步改善馆藏结构。
    2、适应城市化进程和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着手做好重点工程档案、城市基础设施档案以及城市地下管线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加大对电子、照片、声像等新型特殊载体档案的收集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把好城建档案接收质量关,确保进馆档案的完整与准确。
(六)进一步实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
    大力提高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城建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辅助作业和辅助管理;将重点馆藏档案数字化,全面实现馆藏档案检索数字化,建立城建档案目录中心。
    1、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辅助管理设备,采用现代化管理软件,实现城建档案管理、利用检索自动化及信息管理网络化,进一步提高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建设“全市城建档案信息中心”。
    2、信息化人力资源建设。按照分层次、分阶段和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培训的原则,做好领导层、管理层和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把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技术知识、现代管理技术知识等列入业务学习计划,加强对城建档案业务人员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培训,提高业务现代化技术的技能。补充具有计算机、信息化等学历背景的技术人员,逐步实现队伍专业结构合理化,满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要。
    3、信息化资源建设。逐步开展城建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把全市城建档案馆全部馆藏档案中重要档案、使用率高的档案实现文件级计算机检索。积极、务实地推进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采取全部馆藏档案数字化或者是重点选择某类档案数字化等方式,把现有的实体档案资源转变成数字信息资源,利用计算机网络为社会和政府提供服务。
(七)进一步拓展档案信息资源利用服务领域
    强化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1、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中心工作,切实做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及时公布城建档案目录,简化利用手续。
    2、紧贴城市建设这个主题,紧密围绕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和设备技术优势,积极做好城市建设档案信息保障和技术服务工作。
    3、要结合社会关注的建设工程质量、房屋拆迁和规划
等热点问题,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广开档案利用服务项目渠道,拓宽服务领域,扩大城建档案信息对社会的开放度,进一步提升城建档案馆的社会认知程度。
(八)进一步开展城建档案编研工作
    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做好日常档案接待利用工作,全面提高档案利用服务水平。
    1、针对建设事业发展需求,开展深层次城建档案编研工作,编辑高质量的档案参考资料、专题目录和文件汇编,适应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需要。
    2、提高城建档案学术理论研究水平,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和学术研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城建档案学术交流,探讨和研究城建档案工作领域内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并指导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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