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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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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从10月1日起,市级机关上午作息时间不变(即8:30—11:30),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14:00—17:30。
  特此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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