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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发布时间:2008-04-02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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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相关单位:

  自2007年7月24日市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动员会议以来,各部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月21日至3月2日,市软建办采取各部门自查和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第一批17个部门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前进展情况:
  1、领导重视。动员会议后,各部门迅速行动。一是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等分别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学习会议精神,统一全局思想;二是专题研究落实工作。市城管局、市人防办等在初步方案基础上,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细化改革方案;三是明确工作责任人。市国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都明确本单位“一把手”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协调有序落实改革工作;四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均制定了具体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限期落实。

  2、措施扎实。一是实施改革的17个部门全部成立了行政服务处,大多数部门配备了行政服务处长。各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三不增”原则,对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了调整,明确了行政服务处为本单位唯一审批机构,专人全权负责。二是各部门均对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下文明确了进中心项目,规范了审批范围,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一枚章对外,各部门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

  3、成效明显。一是政府职能明显转变。“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使行政机关内设审批机构和监督机构分离,实现了审批权力运作的集中监管,初步建立起审批与服务并重、权力与责任挂钩的新模式,实现了行政审批服务由量到质的跨越,为打造服务型政府创造了条件;二是行政效率明显提高。由于窗口授权到位,办事效率显著提高。第一批改革的17个部门的即办项目由原来的95 项增加到162 项,一审一核的项目由原来的49 项增加到76 项,平均承诺时限由原来的平均5个工作日压缩到3 个工作日;三是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从对部分客商和企业的抽样调查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二、存在问题:
  1、2月21日,市软建办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在3月1日之前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而市林业局、市农业局没有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到目前为止,没有向市软建办进行任何反馈;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未明确行政服务处处长;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交通局行政服务处处长未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2、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不能满足相关部门进驻需要,市水务局、市人防办等单位因市行政服务中心没有协调好办公场所而导致部分人员无法进驻,影响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当前,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各地都把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竞争摆在突出位置,因此各部门必须认识到“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应对激烈竞争形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的根本举措,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保证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得以贯彻落实。 
  2、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立即按照《关于印发〈宿迁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07〕132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整改,该任命的职位必须任命,该进驻的人员必须进驻,整改材料请于4月10日前送市软建办(市党政大楼160房间)。市行政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管理与考核力度,协调解决办公场所,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宿迁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0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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