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软建[2008]3号
关于泗洪县住宅小区管委会
违规处罚案件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相关单位:
最近,市软建办组织调查组,严肃查处了泗洪县住宅小区管委会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公司违规进行处罚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我市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现将该案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08年3月24日,泗洪县政府召开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要求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公司的法人代表参加会议。但在开会时有25家开发企业派员代开会,另有3家企业迟到或缺席。泗洪县政府分管领导在会议上要求:缺席的每家企业罚款5万元,迟到和没签到的罚款2万元,代开会的罚款1万元,并安排县建设局房管处负责督促收缴。3月25日,县房管处向被处罚单位下发处罚的书面通知,共收缴罚款26.2万元,罚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泗洪县住宅小区管委会以罚代管、越权处罚等错误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执法的严肃性,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我市的发展环境。为严肃纪律,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泗洪县政府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泗洪县政府认真进行整改,限期退还处罚款,并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整改情况。各地各部门都要从这一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乱执法、乱罚款等不正之风,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
一、转变政府职能,切实依法行政
最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滥用权力、执法犯法、循私枉法等现象还时常发生。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入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创新管理社会、监督市场的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监管中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进程。
二、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是新时期政府工作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一个称职的领导干部,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还应当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领导干部是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能否得以正确地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法,熟练掌握和正确应用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还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
三、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各级监察机关和法制监督部门,要定期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各项规章制度,依规公开、透明、公正实施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的责任主体、程序、自由裁量等要件和具体执法行为要严格界定、严格监督,并实行严格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宿迁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
宿迁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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