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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各级地方税务局
·咨询电话: 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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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如发生其他应交纳营业税的业务,应按规定交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如发生应纳企业所得税的业务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征收营业税: 1.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财政、物价部门以正式文件允许收费,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 2.所收费用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收取的。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税额。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按1%征收。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三税税额之和×费率。 (四)国家机关、党政机关自有房产如用于经营或对外出租时,还需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是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税种。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1.2%,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12%,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国家机关、党政机关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按规定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五)国家机关、党政机关自用的车船,依照规定免征车船使用税。但对其出租等非本身使用的车船,已不符合免税条件,应对非本身使用的车船征收车船使用税。 (六)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七)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八)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33%.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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