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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全市各级国税办税服务厅
·咨询电话: 8438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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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的说明 国办发〔2000〕1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规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税控系统)是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功能,实现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源监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也是国家“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02年底以前,将税控系统覆盖到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企业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安装使用税控系统,凡逾期不安装使用的,税务机关停止向其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缴其库存未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具体标准由国家计委制定。 (二)、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销售途径 国税发〔1999〕22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读卡器及相关软件。企业专用设备由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实施发售管理。服务单位凭主管税务机关下达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向防伪税控企业发售专用设备。 (三)、宿迁地区的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 国税发〔2000〕19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规定:税控系统省级服务单位和省内服务网络应由航天金穗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建立和管理(西藏除外)。 根据上述文件,江苏航天金穗科技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唯一一家从事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的单位。江苏苏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是江苏航天金穗科技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该公司除进行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外,也从事计算机相关产品的销售。 (四)、关于税控企业购买开票电脑的途径 开票电脑属税控系统通用设备,通用设备不存在指定购买问题,国税机关和服务单位均无权指定税控企业在何处购买开票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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