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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全市各级国税办税服务厅
·咨询电话: 8438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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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方式 (一)、上门申报:1、自行申报、2、代理申报 (二)、网上申报:1、自行申报、2、代理申报 (三)、邮寄申报 (四)、电话申报 (五)、个体户电子划卡缴税申报 二、申报期限 (一)、增值税、消费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月份或者季度申报: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 年度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 (三)、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次月7日内。 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三、申报应报送资料 (一)、增值税、消费税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报送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上述各表填表说明 2、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文书 5、《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及填表说明和加油IC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6、税控IC卡、《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清单》(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报送) 7、《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及电子信息 8、《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及电子信息 9、《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及电子信息 10、《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及电子信息、《废旧物资收购统计表》及电子信息和《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及电子信息(废旧物资经营单位报送) 11、《农业产品收购统计表》(有农产品收购业务的纳税人报送) 1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电子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及电子信息、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及电子信息(机动车辆经销企业报送) 1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电子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及电子信息、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及电子信息、《代码清单》及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报送资料: 1、按账征收户: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②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③《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④ 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文书 ⑤《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及电子信息、《废旧物资收购统计表》及电子信息和《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及电子信息(废旧物资经营单位报送) ⑥《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及填表说明和加油IC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电子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及电子信息、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及电子信息(机动车辆经销企业报送) 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电子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及电子信息、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及电子信息、《代码清单》及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个体工商户: ①《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电子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及电子信息、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及电子信息(机动车辆经销户报送) ③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 1、月度或季度申报预缴应报送资料: (1)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③ 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文书 ④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①《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②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应报送资料: (1)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表(表一至表十五) ② 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 ③ 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文书 ④ 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⑤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如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等 经批准实行汇总或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以下简称汇缴企业),应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总各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规定的有关资料及各个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的上述资料,必须经成员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2)、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不需报送资料,不进行年度申报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月度或季度预缴申报应报送资料: (1)按账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 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 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③ 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文书 ④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按核定利润率以及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 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B类) ②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应报送资料: (1)按账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 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一至十八(A类) ② 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包括: a1.资产负债表; b2.损益表; c3.现金流量表; d4.存货表; e5.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 f6.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表; g7.外币资金表; h8.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i9.利润分配表; j10.产品销售成本表; k11.主要产品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表; l12.制造费用明细表; m13.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 n14.预提费用明细表; o15.其他有关财务资料。 企业所用会计决算报表格式与上述报表格式不同的,应报送本行业会计报表及附表。 ③ 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文书 ④ 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 ⑤ 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⑥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如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等 企业采取汇总或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在每年5月31日前向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已在总机构所在地汇总或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书面证明,以及该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 企业在申报年度所得税时,所附送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查帐报告,应对有关税务调整事项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其查帐报告中进行列示,并对有关税务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金额等逐一作说明。 (2)、按核定利润率以及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 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类) ②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四)、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应报送资料:《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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