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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 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咨询电话: 84313810 84313826
 
 
 办事指南
一、办事流程: 

1、 受理申请 

2、 组织报批材料 

3、 市局代市政府审批 

4、 核收费用 

5、 注册登记 

6、 注销他项权利证书 

二、收件材料: 

1、 申请书原件一份(双方依实际情况共同申请并加盖公章); 

2、 土地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一份(国土部门提供固定表格,抵押双方在封面均需加盖公章); 

3、 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各一份; 

4、 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5、 抵押双方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 抵押双方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7、 抵押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他项权证原件; 

8、 债权人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及同意注销抵押登记的证明或协议、合同原件;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等 

四、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和领导审批时间)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地址: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群众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      84313810    8431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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