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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机电产品进口登记核准  
 
·受理部门: 对外贸易管理处
·咨询电话: 4368184
 
 
 办事指南

办理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填写申请表;
2、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
3、通过审核后,企业凭有关材料到省外经贸厅领证。
所需材料
1、企业填写全面并加盖公章的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
2、申请进口单位的营业执照;
3、签约单位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4、进口设备合同;
5、技改、基建等项下进口设备提供项目主管部门批复;
6、10万美元以上进口产品需招标,并提供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私营企业可凭自愿招标;
7、旧机电产品进口提供设备生产年份(填在规格型号栏)、照片、进口报告、备注栏写上商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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