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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加工贸易  
 
·受理部门: 对外贸易管理处
·咨询电话: 4368184
 
 
 办事指南

(一)办理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程序
1、申办企业进入商务部加工贸易网站(http://jmsa.ec.com.cn/jmdc/index.jsp)进行申请,有经营权企业填写表二,无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填写表三。填写完整后提交,并申请接收和审核;
2、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打印盖章交还企业。
(二)加工贸易操作程序
1、向省EDI中心交纳会费,申请企业ca证书,并照提示安装在计算机内。
2、登陆“加工贸易Web网上申领”,填入“用户名”和“密码”,至登陆成功。
3、按照EDI中心提供的企业端加工贸易网上申领程序操作说明,设置“用户管理”和“代码管理”等项(设置要求按照进出口合同如实填写)。
4、加工贸易合同一式三份。
5、按照加工贸易合同要求如实填写“加工贸易Web程序”中的各项内容。
6、凭加工贸易合同和“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7、办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8、到主管海关领取“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加工企业需要),及“预录入申请表”和“加工贸易手册”,并如实填写。
9、到海关办理“加工生产企业登记备案”及“加工合同备案”。
10、以上各项办理完成后,主管海关出具有签章的“登记手册”,申请单位凭登记手册提取进口料件。最后,按加工贸易合同如期履行各项义务,合同义务履行后,到海关核销,并登陆“加工贸易Web网上申领”程序,核销合同。
(三)加工贸易变更程序
1、首先在新批合同一栏内点击接收,将所需要更改合同接收。
2、在已批合同一栏中,点击相应合同中的变更。
3、在变更一栏中,输入新的申请文号,及变更理由、变更内容。
4、在变更情况一栏中,输入申请变更项目、相关数据修改后点击存盘。
5、在未上报合同中点击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
(四)办理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程序
1、申请企业出具申请内销报告,要求文中注明加工贸易批号。
2、到省厅网站下载相关申请表,填写盖章。
3、企业提交该批加工贸易的原始资料一套,包括:批准证、料件清单、海关手册复印件。
4、审核无误后,根据2001年外经贸部135号文《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打印《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签字审批后盖章。
 相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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