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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鲜茧收购经营资格认定  
 
·受理部门: 茧丝绸行业管理处
·咨询电话: 4368255
 
 
 办事指南

1、企业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2、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省经贸委;
3、省经贸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核准发证,每两年审核一次。
所需材料
1、有效期不低于3年的蚕茧基地合同;
2、申请表;
3、桑蚕鲜茧收购、干茧加工质量保证条件审核意见书;
4、增加鲜茧收购经营范围的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新设的企业应提交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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