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行使综合法规处、人事教育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党支部、工会、旅游培训中心职责。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党务、纪检、双拥、扶贫、策应扶持、创新、工青妇、会议组织、政务信息、人事管理、新闻报道、安全保密、后勤保障、车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议案、提案、督查事项的办理;组织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旅游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旅游管理的实施办法和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指导全市旅游体制改革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发证工作。
行业管理处 :
行使质量监督所、导游管理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星评委、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协会、旅游景区协会、旅行社协会职责。
对全市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旅游定点餐馆、定点商店、旅游景点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及省规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文娱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设立国际旅行社和境外组织在我市设立旅游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本市国内旅行社的审批管理及年检工作,负责星级饭店的申报、评定与复核工作;办理全市自主外联境外游客入境的有关手续,负责出境旅游团队办理签证手续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以及旅行社的旅游保险实施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旅游协会工作;负责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具体工作。
市场开发处:
行使计划统计处、节庆处、旅游信中心、旅游接待中心、旅游规划中心、招商办、旅游网职责。
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面向国际、国内的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促销工作;加强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推出我市旅游新产品、新线路;指导我市旅游网络的建设;建立健全旅游信息发布和预报制度,向旅游企业提供国际、国内旅游市场信息;办好旅游网;筹划大型旅游节庆活动,指导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开展市场促销和外联工作;促进境外、市外旅游组织和旅游促销的合作和交流;承办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日常事务;组织旅游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建立健全旅游资源档案;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发展规划,承办重大旅游基础、技改和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做好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审批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实施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负责旅游统计、财务报表和旅游抽样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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