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府-透明政府-机构设置-农业局-办事事项

  办事事项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报程序  
 
·受理部门: 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咨询电话:
 
 
 办事指南

质检中心主要职能与办事程序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提出申请;
2、市汇总后报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办公室;
3、对产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配合省各专业专家组(粮油、园艺、畜禽)对申报主体及产地环境进行现场检查;
4、现场检查合格后,配合有资质检测单位对产地环境(土壤、灌溉水)进行抽样检测;
5、产地环境抽检合格后,检测报告连同申报材料报省认定办审批。
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程序:
1、企业在拥有无公害产地后(须通过认定),向县(区)、市认定办提出申报;市汇总后报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管理办公室;
2、申报主体按规范编申报书,并交县(区)、市审核;
3、配合省对申报主体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1-2次;
4、检查合格后,通知企业委托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产品检测;
5、产品检测合格后,检测报告连同申报书报省初审,合格后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批。
三、绿色食品认证申报程序:
1、有注册商标的法人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规范编制材料;
2、市汇总后报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3、配合省组织对绿色食品申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绿色食品知识培训,并开展对申报企业进行1-2次现场检查;
4、现场检查合格后,通知企业委托绿色食品定点检测单位进行产地环境与产品检测;
5、检测合格后,报告连同申报书报省绿办审核,合格后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批。
四、有机食品认证申报程序:
1、法人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规范编制申报材料;
2、市汇总后报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江苏分中心;
3、配合省对有机食品申报企业进行生产过程现场检查;
4、合格后,通知企业委托有机食品定点检测单位进行产地环境与产品检测;
5、合格后,检测报告连同申报书报省分中心审核,合格后报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审批。
四、“三品”生产与市场管理程序:
根据省统一安排,对获证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及产品用标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质量。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程序
根据省农林厅、市政府要求及自身工作计划,对蔬菜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进行监测。
六、农业标准化工作程序:
按照市农业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统一要求,做好种植业、畜牧业标准制定与过程监管及验收等牵头工作。
七、食品安全工作程序:
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做好种植业、畜牧业食品安全牵头工作。

 相关表格下载
·
 
关于本站 | 网站制作 | 广告服务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3-2006 Suqi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宿迁市人民政府主办 宿迁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27-436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