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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保健食品许可(初审)  
 
·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咨询电话: 84359307
 
 
 办事指南
一、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材料审核4、发证
二、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省卫生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审查认可书;
 (三)有效的合同书(合作生产或委托生产加工应提供公证书);
 (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
 (五)企业承诺书;
 (六)同时生产其他食品的,应根据《江苏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以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现场卫生审查意见。
三、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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