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材料审核4、发证
二、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方面的材料:
1、(厂区及车间)布局平面图(标注面积);
2、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及流程图、操作规程;
3、生产设备清单、出厂检验设备清单(附照片);
4、产品质量标准或规范;
5、连续三批产品的卫生学检验报告(香精、香料除外);
6、产品标签(含说明书);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证明;
(四)企业承诺书;
(五)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等)。
(六)省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香精、香料生产企业除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申请的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品种按食品用香精、香料分类方法(附后)进行分类名单及产品配料;
(二)每个类别中的一种产品连续3批产品卫生学检验报告。
三、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