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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化妆品许可(初审)  
 
·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咨询电话: 84359307
 
 
 办事指南
一、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材料审核4、发证
二、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厂区布局和周围环境平面图;
 (三)生产场所(车间)布局及生产用房使用面积平面图;
 (四)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简图;
 (五)生产设备和产品检验设备清单;
 (六)化妆品生产人员及检验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七)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八)卫生质量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合格证明;
 (九)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等);
三、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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