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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咨询电话: 84359307
 
 
 办事指南
一、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专家组评审    4、注册登记     5、发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设置批准书
3、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
4、建筑设计平面图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证明
7、科室设置、卫生技术人员数及人员结构资格(执业)证明
8、万元以上设备清单
三、承诺期限:以材料报送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床位不满100张:200元
2、床位在100-500张:400元
3、床位在500张以上: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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