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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事项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咨询电话: 84359307
办事指南
一、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材料审核 4、发证
二、申报材料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面图。
4、拟设医疗机构出资(发起人)情况表。
三、承诺期限: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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