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研究决定对宿迁市社区福利中心院内道路、排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为混凝土路面,且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优良标准,计划工期为2006年8月1日至8月20日,工期20天,工程造价约50万元. 3、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4、凡有资格的投标人,按本公告所附招标地址,持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安全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报名。 5、投标申请人登记报名时间为2006 年7月27日下午3时至6时;报名时需交资料费1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宿迁市社区福利中心 报名地址: 市财政大厦603房间 联系电话: 0527-4363576 联系人:李先生 13951099111 200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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