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市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在我市开展一次抗震设防质量检查。此次检查范围为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2007年年底前竣工,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及错层高层建筑住宅工程;在建砖混和钢筋混凝土房屋工程;村镇建筑中的公共建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的工程。检查重点为各地抗震设防标准执行和质量监管情况;与抗震设防有关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防质量。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查两阶段进行,6月20日前各建筑设计单位对各自承担的检查范围内工程项目进行自查。6月20日至9月,先由市建设局成立市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检查组,对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报送的自查工程进行检查;后由省建设厅检查组对我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方法为查阅图纸、资料,查看工程现场及座谈讨论等。各单位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抗震管理要求的行为和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要及时予以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拒不进行整改的,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市建设局 刘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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