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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积极构建和谐计生稳定低生育水平

发布时间:2008-10-13 作者:泗洪县府办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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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该县将服务对象分为按年龄分为三类进行管理,对外出务工的流动人口,以签订计划生育服务合同的方式,规范其婚育行为。目前该县季度服务参检率达到98%以上。同时大力实施“百村千户少生快富”工程,全县已培育和创建示范村(居)30多个,示范户500余户,
  二是营造公平公正的生育环境。把城镇人口及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清理工作列为计生工作重点督查事项,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逐人核实,登记入册。到目前为止,共清理违法生育对象376人,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收钱放生行为,立案查处22起,追缴赃款50万元,全县年均查结计划生育各类信访280件次,结案率达98%以上。
  三是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先后出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按政策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截止2008年,该县已确认奖扶和救助对象723人,为0-6周岁独生子女办理平安保险年均在3.5万人70余万元,为全县200多名独生子女贫困家庭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2006年以来,该县征收社会抚养费年均在900万元,其中80%返还乡镇,20%投入到世代服务中心建设。(泗洪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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