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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五保户集中供养每年2400元/人
发布时间:2008-07-2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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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报 (2008-07-24 05:13:42)
宿迁市宿城区根据财力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五保对象基本生活需要,适当提高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从2008年7月1日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随着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物价上涨幅度建立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原则上按照全区上年农民纯收入50%的比例分别确定当年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并同步增长。 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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