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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项目
发布时间:2007-06-08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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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扩建、改建旅游景区项目,投资额达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将新成交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60%、80%和100%奖励给投资者。新建旅游饭店,建筑面积达1万、3万、5万平方米以上的,分别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60%、80%和100%奖励给投资者。新办国家A级以上旅游风景区、旅游饭店、旅游商品加工企业、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应缴税收和基金实行先征后奖,前2年税收和基金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全额奖励,后3年奖励地方留成部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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